首先要说的是,北京供暖时间一般是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不过,具体供暖时间会根据气象条件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暖气费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前,居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支付,比如银行转账、网上支付等;如果居民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暖气费,供热单位将从次年1月1日起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北京居民供暖收费标准主要分为两种,按照面积收费和按照热计量收费。对于按照面积收费,市政大网收费标准是24元/建筑平方米;燃气(油、电)锅炉收费标准是30元/建筑平方米。对于按热计量收费,市政大网基本热价为12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6元/千瓦时,折合为44.45元/吉焦;燃气(油、电)锅炉基本热价为18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6元/千瓦时,折合为44.45元/吉焦。
北京非居民供暖同样分为按照面积收费和按照热计量收费两种收费标准。对于按照面积收费,城六区收费标准是45元/建筑平方米;其他区域收费标准是43元/建筑平方米。对于按热计量收费,城六区基本热价为18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36元/千瓦时,折合为98.9元/吉焦;其他区域基本热价为18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33元/千瓦时,折合为91.6元/吉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