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说的是,国家层面并没有统一禁止开设狗肉馆。不过,深圳和珠海等地区已通过地方性法规明确禁止食用狗肉,在这些地方开狗肉馆是违法的。此外,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肉用犬品种,且没有全国性的犬类屠宰检疫规程,这使得狗肉的合法屠宰和销售面临挑战;国家农业农村部曾明确指出,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这意味着狗肉难以像其他家禽家畜一样通过正规渠道进入市场。
市场上存在的狗肉馆可能处于一种灰色地带,因为虽然直接禁止的法律不多,但狗肉的来源、检疫标准等问题使得合法经营面临困难;如果狗肉来源不明或未经过适当检疫,这样的狗肉馆可能会因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而被举报和查处。此外,狗在很多家庭中被当作宠物来养,它们被视为人类的朋友和家庭成员,因此狗肉产业存在较大的道德和伦理争议;并且国内外的舆论和社会压力也对狗肉产业产生了影响,在全球范围内,很多国家和地区都禁止了食用狗肉,认为这是对动物权益的一种保护。